安徽省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受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委托,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安排,对“安徽省宁国市体育中心承包经营管理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GZFCG-2008-01-093
二、项目内容:见附件
三、承包经营管理年限:15年。后5年的承包费、管理费在原承包、管理费基础上另行商定。
四、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① 企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组织
② 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承包方式:整体承包
① 中标人确定后,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400万元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
六、报名时请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① 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银行资金、资信证明等
②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事业法定代表身份证明;社会团体组织批准证书、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③ 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人等。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11月4日至11月14日安徽省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八、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60万元。
联系人:丁一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城北路6号
电话:0563-4110836 传真:0563-4110839 电子邮件:
ngzfcg@163.com 宁国市政府非税收入 帐号:176001040000222 中国农业银行宁国市支行
安徽省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一、体育中心功能定位:
1、举办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全民健身、体育竞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
2、体育文化娱乐城项目经营。
3、体育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工程概况及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体育场占地总面积约75亩,总投资约8000多万元,主要包括广场、主体工程、标准塑胶田径场、绿化带及周边空地等相关附属设施四个部分。主体工程建筑总面积16360平方米,主要含供电、供水、灯光、显示屏、音响、消防、电子监控等系统设备及12496座看台座位。主体工程一层共计12000平方米,其中配电房、消防泵房、厕所2000平方米,空房面积10000平方米。我们计划把一层的10000平方米空房,二、三层的用房及设备,室外广场和空地资源整体划分为商业经营活动区和体育文化功能区两部分。商业经营活动区对外进行整体承包经营管理,体育文化功能区主要承载社会体育等公益活动,由市教体局直接管理,不纳入承包经营范围。
体育文化功能区是:西面主体看台下3000平方米的功能公益用房、400米塑胶田径场(含足球场)及场外4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
承包经营管理范围是:除体育文化功能区以外的主体工程部分,主要包括一层7000平方米空房,2000平方米的设备后勤用房和二、三层用房及设备,室外广场和室外空地。
三、承包经营管理主要内容:
1、体育场主体建筑,含一、二、三层用房。
2、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3、供电、供水、灯光、显示屏、音响、消防、电子监控等系统设备设施管理与维护。
4、体育场内的看台座位、顶棚等其它设备设施管理与维护。
5、承包方在承包范围内,在不影响体育中心整体规划和体育功能的基础上有权进行自主经营。
四、承包经营管理要求:
1、承包方须在承包期前三年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上,用于文化体育娱乐城项目经营。
2、承包方须保证承包期内体育中心的房屋、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各系统运行正常。具体管理细则,由市教体局与承包单位专项协议,予以明确。
3、体育文化功能区由市教体负责经营管理,并依据《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众开放。具体管理制度、规则由市教体局另行制定,承包方配合执行。
4、经市政府及其体育主管部门指定在体育场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应优先免费给予使用,活动相关耗材等直接费用由承办单位自理。
5、承包方举行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可免费使用体育场,每年商业性文化体育活动不少于3次,活动相关耗材等直接费用由承办单位自理。
五、管理费用:
1、承包管理费用:商业经营活动区承包管理费用核定每年40万元,全额由承包方支付,并以保证金形式存入指定专户,发包方按月核定拨还。承包期内每年40万元管理费,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物价上涨指数逐年递增。
2、体育文化功能区管理费用由发包方自行承担。
3、设备老化更换及大型维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六、承包费:底价每年不少于20万元。以最高中标价格为最终承包费的价格,并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物价上涨指数逐年递增。
七、承包单位的产生:以承包费最高竞价者为中标单位。
八、经营管理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