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出台了《2013年顺德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为应对暑假可能出现的学生游泳潮,方案要求建立小学生游泳技能个人档案,全区小学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须全面掌握游泳技能,对一年级新生入学、插班入学时不会游泳的学生,督促家长让学生在三年内学会游泳。或许是“溺死的通常是会水的人”这种观念过于深入人心,方案一出台,网友的反应就是“正因为有些学生会游泳,以为自己完全没问题,才会导致溺水事件发生”,表达反对意见。
在笔者看来,小学生普遍学习游泳,增加了下水的机会,确实有可能提高事故发生频率。但是撇开顺德区把“防止溺水”作为主要目这颇有争议的一点,仅仅着眼于其把游泳项目列入小学教育体系,要求学生游泳技能的实际举措来看,不啻为一件好事。游泳毫无疑问是一门救生技能,一项有氧运动,有助于自救,增强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