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原有的《锻炼标准》,《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更具实用性,等级设置更加贴合实际,特别是等级设置中按照小学生和中学生来划分,使得《全国游泳等级标准》与学生的素质教育、体育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更加重视增强学生的体质,促进全面发展。另外,新《标准》在制定期间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将各项成绩标准均有所降低,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群众参与游泳运动的积极性。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表示,北京奥运会后,中国的全民健身事业迎来了大发展的历史机遇,群众游泳运动得到较快发展。“随着全国热爱游泳、参与游泳的人群不断扩大,市场对游泳健身的需求增长迅速,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新的群众游泳锻炼标准——《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实施办法》,这必将对全国群众游泳健身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李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