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大姐“跻身”全省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
依据2010年浙江省少年儿童第30届“迎春杯”冬季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参赛年龄组设为14岁组(1996年出生)、13岁组(1997年出生)、12岁组(1998年出生)、11岁组(1999年出生)、10岁及以下组(2000年及以后出生)比赛,选手不得越组参赛。
但是,今年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的高考体育加分名单中,宁波市鄞州中学的陈某、鄞州五乡中学的应某、宁波二中的郏某、杭州市第九中学的郑某、西湖高级中学的刘某、金华市浦江中学的赵某、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的欧某等7名考生,均因为参加了2010年浙江省少年儿童第30届“迎春杯”冬季游泳锦标赛,而获得了高考加20分的资格。
“今年的高考生多是1991年1992年出生的孩子。而2010年浙江省少年儿童第30届‘迎春杯’冬季游泳锦标赛规定参赛选手的出生时间是1996年至2000年,那明显有问题。”林先生说:“高三‘大哥’、‘大姐’们莫名其妙地与中学生、小学生同台竞技,成为天大的笑话。这是为了高考加分公然进行造假。”
除此之外,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今年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的高考体育加分名单中,还有嘉兴市平湖中学的季某、俞某,平湖市当湖高级中学的吕某,杭州市第二中学分校的朱某等4名考生以参加2009年浙江省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或冠军赛名义;宁波中学的陈某则以2008年浙江省少年儿童游泳冠军赛名义,分别获得高考加分20分。
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获得的2008年、2009年浙江省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或冠军赛竞赛规程中,都明确规定了选手的年龄必须在14岁以下,且不得越年龄组别参赛。上述5名2008年、2009年参加比赛的考生年龄都远远大于当年比赛的中小学生,都是在高考之前几个月内突击参加游泳比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