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各选考科目考试的人数进行认真统计,上报考区,以便统一安排。
(七)加强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并派专人负责做好考生的考试安全措施,配合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防止发生各种伤害事故。参加考试时,各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依时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考试结束一小时后领取全校考生考试成绩。
(九)做好考生收费工作,并按规定上缴到财政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学校要服从考区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如有问题应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
(十一)各学校要在“深圳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中为本校考生进行必考项目的分组排道,并打印“考生分道信息表”上报考区。
(十二)各学校要应自觉维护考风考纪,杜绝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发生集体舞弊的学校,将追究校长的责任,并将相关人员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三、对考生的要求
(一)做好考前准备,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
(二)凡病、残、发育异常及临时伤病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免考、择考及缓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