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了游泳,不一定就能普及了安全
2009年04月29日 。
大河网讯 上海市教委21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高校大学生安全情况。2008年,全市59.84万名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中,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3起。针对这些情况,市教委已经采取了系列措施,在2009年逐步将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率降低。其中一项是今年在中小学生及大学生中推广游泳,确保3年内使每个学生能够学会游泳。(4月22日《青年报》)
针对高校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作为教育主管部门采取相关措施是积极的态度,也是变被动为主动的有为措施。但就其作法,我并不赞成,有其机械性,更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措施。
就应对安全而言,上海市教委体育卫生科普文艺处处长王从春表示,今年本市明确要求在中小学生及大学生中推广游泳,确保3年内使每个学生能够学会游泳。似乎只要学会了游泳,学生就安全了,就没有危险。那么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生改安全课为游泳课得了,天天去游泳,成为奥运冠军游泳飞鱼菲尔普斯。
其实安全是多方面的,有岸上的,也有水上的;更有空中的,有地下的;有室内的,还有发生在校园中的。发生在上海高校宿舍中的火灾安全事故,女大学生不知如何逃生,竟然选择了从高楼纵然跳下的逃难法,却失去了几名少女宝贵生命。这似乎与游泳八杆子打不着边,但还属于安全事故范筹。
其实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关键是要让学生们学会一种生存的能力,安全的理念,防范的意识,规避危险的办法。而不是单一的教会他们一项技能,如果教会的技能只能防一不能防二,这样的技能学会又有何用。学生学会了游泳,那么只有在江河湖海游玩时,才有危险发生,学会游泳的学生似乎才有用武之地。如果在马路上,学生不遵守交通秩序,不知如何过马路,那么危机依然存在,学校是否教给了学生这些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