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修订草案修改稿新增条款规定,武汉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游泳场馆建设,优先纳入体育设施空间布局年度实施计划,“在江、河、湖等符合条件的水域建设天然游泳场”。
此外,增加条款规定,武汉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游泳场馆在暑假期间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为支持体育场馆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多体育活动的场地,修订草案修改稿新增条款规定,“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以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使用水、电、气、热的价格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作者:周舜尧 陈妮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