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一)申报条件
高级: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必备条件),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健将以上级别游泳运动员。
(二)报名要求
请各学员于2013年12月11日前,填写《报名回执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珠海市体育中心游泳馆,报到时需提交以上表格原件、大一寸蓝底相片四张及对应的电子相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最高学历复印件一份。
,报到时间:2013年12月24日
报到地点:珠海市体育中心游泳馆(香洲区红山路163号)
(三)高级培训、考核安排
培训时间:2013年12月25-29日
考核时间:2013年12月30日
(四)相关费用
高级: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1000元,鉴定费: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