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如何使用指标证明文件?
取得指标的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个人购买小汽车后,应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个人对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办理登记的车辆,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取得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电动小汽车登记。
十六、对办理申请相关业务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可以在指定网站“政策咨询”栏目提出咨询,为确保您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请您咨询前仔细阅读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有关内容,也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