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林姓游泳教练骑机车遭撞受重伤,林姓汽车驾驶被依过失致重伤害罪,判刑10月。游泳教练另请求民事赔偿2400万元,肇事司机说金额太高、无力负担;台北地院调查,发现车祸全是林姓驾驶疏失,判赔1102万元。
林姓游泳教练(23岁)前年7月29日骑乘机车,经过台北市中正区时,因林姓驾驶开轿车左转没有礼让直行车,他闪避不及、被撞得人车倒地;林因此神经性休克、颈椎闭锁性骨折,他的知觉能力受损,再也不能教游泳。
林姓教练说,他四肢瘫痪且呼吸道受损,生活无法自理、需要请人全天看护;他认为车祸全部是轿车驾驶的疏失,对方的母亲借车也有部分责任,向两人求偿医疗费、工作损失等费用。
肇事司机辩称,他因为这起车祸入监服刑、失业没有收入,他愿意借钱补偿被害人的损失,但对方求偿的金额过高;游泳教练要求的款项,包括亲友探视的交通费用,他认为这些费用不应该计算在内。
法院勘验车祸监定报告,查出林姓驾驶疏忽才肇事、要负全部责任;法官认为70多岁的林母把车子借给有驾照的儿子,与车祸没有因果关系,只判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