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体育节,开展体育赛事
《意见》中明确规定,落实小学每周4节,初高中每周3节的体育课时量,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鼓励市区和学校在全市中小学十项联赛的基础上,开展具有本区市、本学校特色的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项目,更多地开展集体比赛项目,形成学校特色,培养个人特长。
在此之外,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各种特色体育俱乐部,在开展普及性体育活动的基础上,成立专业运动队并向体育专业队伍输送人才。支持中小学与体育专业学校开展共建或合作办学,由体育部门派出专业教练到学校指导训练,并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同时,在全面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抽测的基础上,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各级比赛、社会体育考级认定等形式考取专项体育技能证书。
为了提高全民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青岛市确定每年5月份为固定体育节时间,5月7日为全市体育节启动日。每年5月至10月(假期除外)作为全市中小学体育赛事集中安排时间。并设立了“阳光体育杯”,将各项赛事成绩统筹纳入“阳光体育杯”团体总分。到 2017年,力争让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有明显提高,全市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5%以上,每个学生在学校期间掌握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