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没有到故意致人死亡的程度,因此,最有可能被定的罪名,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也认为,该事件中,女教练最可能被认定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他还说,教练所在的健身会所,也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重庆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信息,该局5月29日签发了《关于开展对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明确,此次检查时间是2013年6月15日至2013年7月31日,这意味着,牟牟溺水事件发生于此次专项检查期间。据记者了解,涉事会所未受此事影响,现仍照常营业。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政治处副主任张集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渝北分局尚未对此事立案,是属于意外伤亡还是安全责任事故,将于明天开会讨论,以进一步确认。
本报重庆、北京8月6日电
(原标题:8岁女童被教练扔进泳池后不治身亡 涉事会所仍在营业)